公安部修訂發布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》,明年1月1日施行
闖紅燈一次記6分,考駕照取消移庫、單邊橋等,1年以下駕齡新司機上高速,必須由3年以上駕齡的老司機陪同……為進一步嚴格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管理,改進駕駛人考試制度,公安部日前發布了修訂后的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》。新規定中關于校車駕駛人管理的內容自發布之日起施行,其他規定將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考駕照更難
取消“過井蓋”單邊橋項目
新發布的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》,取消了小型汽車樁考兩個樁位之間的移庫、通過連續障礙、單邊橋等現實生活中應用性不強的考試項目。調整后,小型汽車場地考試項目由原來的“訓練10項、考試4項”改為“訓練和考試均為5項”,即倒車入庫、坡道定點停車與起步、側方停車、曲線行駛和直角轉彎。場地考試中用標線替換現有的標桿,更加貼近實際道路場景。
【解讀】
目前成都有超過27萬人等待駕駛人考試,其中7成考生積壓在科目二的場考和樁考環節上。“如果考試科目二做出大的調整,駕校場地的設置也將因此做出很大改變。”成都城西一所駕校教練劉師傅說,受新規定影響最大的應該是駕校方,無論是場地硬件還是教練的教授模式,都要重新規劃。
公安部交管局表示,通過調研發現,小型汽車科目二考試存在部分考試項目針對性不強,如通過連續障礙、通過單邊橋等現實生活中已不常用,學員大多靠背口訣應試。為提高小型汽車考試的針對性和實用性,新規定優化了小型汽車科目二考試項目:一是簡化了小型汽車樁考考試線路,改為倒車入庫,取消兩個樁位之間的移庫要求。二是將百米加減擋、起伏路行駛等兩個項目調整至實際道路駕駛考試中。三是取消限速通過限寬門、通過連續障礙、通過單邊橋3個項目。
此外,在科目二場地考試中,將用施劃標線替換現有的標桿,防止考生以標桿為基準點背口訣應試,使考試更貼近實際場景。
理論考試增安全駕駛考試項目
新規定將科目一理論考試拆分為兩部分。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、交通信號、通行規則等知識,仍作為科目一;第二部分作為安全文明駕駛考試項目,在實際道路考試后進行,考核安全文明駕駛要求、復雜條件下的安全駕駛知識等,加深駕駛人對安全文明駕駛常識的理解記憶。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不另外收費。
【解讀】
某駕校負責人介紹,此次修訂后,科目一中那些需要死記硬背的法條、理論依然不變,在第一次考試時考察。安全文明駕駛的內容則放置實際道路考試后進行,這樣可以結合實際道路駕駛情況加深印象。
司機致人死亡倒查發證民警
為確保駕駛人培訓、考試質量,建立了考試培訓質量公告制度和違規考試發證責任追究制度,設置考試工作紀律“高壓線”,明確民警違規考試發證的法律責任,并規定對3年以下駕齡的駕駛人發生交通死亡事故的,倒查考試發證民警的責任。
【解讀】
公安部交管局表示,近年來,駕駛人考試仍然存在一些不規范、制度落實不到位問題:一些地方考試項目不落實,考試員執法隨意性大;一些地方異地申請人數量不符合當地暫住人口實際情況,考試比例明顯偏高;個別民警收受賄賂、違規發證等問題時有發生。
新規定一是完善考試工作監管機制,建立駕駛人考試業務數據分析核查機制,完善考試能力、考試質量公告制度等社會監督機制。二是明確考試員工作紀律。對為不符合機動車駕駛許可條件、未經考試、考試不合格核發駕駛證的,減少機動車駕駛人考試項目、降低評判標準或者參與、協助、縱容作弊的,收取培訓機構、教練員、考生財物的,給予相應處分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三是實行考試責任倒查。對三年以下駕齡的駕駛人發生交通死亡事故負主要以上責任的,要開展車輛管理所考試發證情況責任倒查。對車輛管理所存在嚴重違規辦理機動車駕駛證業務的,上級部門可以暫停其業務或者指派人員接管業務。